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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天博综合资准入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 : 2024-07-08 06:20:51

  天博综合2020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对农业、电力天博综合、批发零售等11个领域外商投资准入提出了27条禁止和限制性要求。《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与现行自贸区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相比,在教育、增值电信、法律服务、采矿业4个领域率先开放。

  目前,全国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为31条,自贸区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均为27条。与自贸区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相比,海南自由贸易港在以下几个领域实现了率先开放:

  1.教育领域:允许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办学天博综合。

  2.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外资准入限制;允许实体注册、服务设施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面向自由贸易港全域和国际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业务。

  4.采矿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勘查、开采及选矿的规定,按照国家和海南省矿业领域内外资一致的措施实施管理。

  为推动《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顺利实施,海南全面清理与负面清单率先放开事项相冲突条款,及时清理《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之外领域对外资的限制措施,提高开放政策的透明度和一致性。加大对外政策宣传和招商引资力度,利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重大对外交流活动天博综合,举行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宣介会、招商推介会等多种方式,宣传介绍《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政策,促进外商投资增长。同时,加强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驾护航。

  自由贸易港是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到2035年天博综合,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下一步,海南将按照国家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持续推动合理缩减《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升外商投资自由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为海南自由贸易港产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1.促进利用外资快速增长。《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与已出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形成叠加效应天博综合,实际使用外资快速增长,2021年实际使用外资35.2亿美元,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936家,同比增长分别为16.2%、92.6%。2022年实际使用外资40.5亿美元,同比增长15%,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320家。2023年1—8月,全省实际使用外资155.5亿元人民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047家,同比增长分别为10.5%、13.8%。

  2.率先开放政策初显成效。中国境内首个境外高校独立办学项目海南比勒费尔德应用科学大学已开学;海南莫斯科动力大学获批筹建。(整理/记者李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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